来源:东方圣城网
2018-07-25 11:13:07
欠款一千多万元,经法院调解后本已经答应分阶段还款,却在收到租金后转移到姐姐账户上,以此逃避还款行为。近日,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涉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经公诉机关起诉后判刑。
2013年4月以来,被告山东某物流公司张某多次在原告张某启处借款,一年累计借款本金930万元,并约定按月利息2%支付利息。谁曾想借钱容易要钱难,张某启多次催款,对方才还了110万元,剩下的本金93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却迟迟难以归还。无奈之下,张某启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山东某物流公司、张某偿还本息10842000元及逾期利息,其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和山东某建筑公司也要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考虑到案件涉案金额较大,梁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山东某物流公司、张某从2014年4月8日至2016年1月31日,还欠张某启本金加利息共12418000元,要求二被告要在2016年1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30万元,在当年3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400万元,下余借款本息要在6月30日前全部还清。双发达成协议后,张某启以为自己的千万借款有了盼头,谁知对方并未按照调解书行事,没有按时还款。于是,张某启立即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2月17日,执行局对该案立案,并在4月25日作出执行裁决书:裁定冻结山东某物流公司、山东某建筑公司、张某、张一、张二的银行存款12448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将裁决书向被告人张某送达。但张某将法院的送达书置之不理,且拒不报告财产。次年2月28日,梁山法院对张某进行了司法拘留十五日,可即使如此,张某依旧拒不执行,且为了逃避执行,竟把2016年4月26日到2017年5月7日期间收到的物流公司的租赁费、仓储费等250万余元全部转入其姐姐的账户中,并陆续支出。
2017年6月19日,张某被抓获归案。被执行人张某在庭审中表示,自己自愿认罪,并立即支付给张某启100万元,希望得到对方的谅解。在得到了原告方的谅解后,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
近日,原被告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原告张某启同意被告张某在2019年5月4日前还款200万元,在2020年5月4日前还款400万元,其余欠款在2021年5月4日前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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