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28 18:37:09
齐鲁网济宁9月28日讯
有个词语叫“因小失大”,下面这位就是这个词最形象的解释。9月26日上午11点46分,一名男子不顾危险,在济徐高速鱼台段捡了三个塑料筐,结果被6分罚款200元。
事发当天,济宁高速交警支队鱼台大队视频巡逻时,发现一个男子在济徐高速鱼台段突然停下车,下来捡东西。
济宁高速交警支队鱼台大队民警李晓彤介绍:“这名男子捡了两个白色的筐,放到车旁边,很明显这两个筐不是男子车上的,是别的车上遗落的,随后男子又径直向红筐走去。”
在步行了大约30多米后,男子走到了位于分道线边缘的红色塑料筐跟前,将红筐捡走。
“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并且下来捡车筐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民警李晓彤表示。
这名男子高速停车捡筐的行为,被交警全程抓拍下来。民警表示,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应急车道上停车,属于违法停车,将对这辆大货车记6分罚款200元。
民警提醒,如果在高速路上发现有障碍物,可以拨打路政电话请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千万不要违法停车捡拾货物,以免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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