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44万,占总人口的16.9%,预计到2020年济宁市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如何让老人健康幸福地安度晚年,这无疑是个大工程。近年来,济宁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坚持把养老服务作为推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任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同步”的工作思路创新举措,初步形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关键词:体系建设
全市建成各类养老设施1214处
济宁市连续三年把养老服务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好十件实事,建立了养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坚持顶层设计,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全省率先出台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主要指标均高于国家和省规划要求。坚持政策引领,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土地保障、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面倾斜扶持。坚持多元投入,以公共财政为导向,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留存部分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制定了《市级专项资金资助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考评办法》等激励引导政策。
“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0亿多元发展养老服务业,争取省级以上扶持资金2亿多元,资助建设了800多个养老服务项目。
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养老设施1214处,其中,养老院196家,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52处,农村幸福院866处;配置养老床位5.1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总量和均量稳居全省前列。全省农村幸福院建设现场会在济宁市召开,推广济宁村级互助养老院建设经验,任城区、邹城市被评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县(市、区)。
关键词:机构建设
全市有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21家
为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济宁市出台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意见》,在服务准入、用地用水用电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保障民办机构与公办机构平等发展。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项目委托、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形式,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全市建成民办养老机构57家,养老床位1.1万张,汶上县中都怡养苑、嘉祥县九顶山养生城、微山湖老年疗养中心等民资养老项目顺利落地。
同时,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为公建民营试点,积极招引国内外知名运营机构,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打造济宁乃至山东的养老机构示范样板。目前,有8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实现公建民营,15家乡镇敬老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
市社会福利中心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设立医疗康复医院,为入住老年人开展养老护理、康复训练等多项服务。梁山县中爱医院优化富余的医疗资源,在院内新建一处拥有500张床位的老年公寓,实现了医疗救治和休养康复的衔接互补。曲阜市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新推行“居家医康养”服务模式,整合养老机构、日间照料设施等社会资源,打造“家门口的医养院”。目前,全市有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21家,床位5000余张。
关键词:居家养老
建成县级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6个
聚焦困难、空巢、高龄三类老年人,济宁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制度,视情提供每人每月不少于20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6年来,全市6000余名老年人享受了生活照料、医疗卫生、精神慰藉等服务,累计服务达500万小时。
聚焦城区、城镇和较大的农村社区,市财政每处补助7万元,大力兴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服务,有效解决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等养老难题。
聚焦农村留守问题,按照“政府扶持、村级主办、社会参与、互助服务”的原则,市财政每处补助3万元,整合村级集体用地、闲置校舍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供老年人免费居住,引导老年人开展互助服务。
聚焦“互联网+”技术,建设发展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护理康复、紧急呼叫、家政服务等居家服务项目,已建成县级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6个,线上线下服务辐射30万老年人。
关键词:惠老制度
1.3万余名城乡低保老人享受高龄津贴
为强化老年人福利保障,全力解决好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问题,济宁市完善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福利保障制度。对选择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人,由政府集中供养;对城镇散居“三无”老人,每人每月按城市低保的1.5倍发放生活补助;农村散居“五保”老人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70元至810元。
建立高龄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为全市1.3万余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80至89周岁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周岁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为2000余名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护理补贴。
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自2013年起,对城乡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帮助老年人消除居家养老生活中的障碍,保障居家老年人在洗澡、入厕、做饭、室内活动等方面安全便利,累计完成1200户改造工作。
进一步修订《济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率先实行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入景区、景点;率先免除7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用;率先免除90周岁以上老年人去世后火化费。
关键词:服务质量
全市196家养老院全部纳入管理系统
近年来,济宁市坚持养老机构监管并重,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并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196家养老院全部纳入管理系统,市县两级民政、卫计、质监、消防、老龄五部门联合对所有养老院逐一检查评估,查找问题,建立台账,彻查彻改。
实施养老服务“天网工程”,在养老机构统一安装视频监控,实现重点区域实时监控全覆盖,依法查处欺老虐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养老机构安全运营和服务水平。以民政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搞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和质量评估,对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安全管理、服务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估结果与落实优惠政策、发放资金补助等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注重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连续三年实施“千名养老护理员培训工程”,每年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管理人员。目前,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达7000名,有800余人取得了国家养老护理员中、高级职业资格。筹备成立济宁市养老服务协会,建立行业标准和评估机制,发挥行业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实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有效衔接,形成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苏茜茜 通讯员 张慧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