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8-02-11 17:51:02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冯玉珠 刘琰 李炎)2017年8月30日,《济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实施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等准入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该细则自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根据细则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经营区域为本行政区域,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市运管处出租管理科副科长汤庆东介绍说,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车辆应该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其次裸车价格不低于12万元,并且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不超过两年等以及其他一些条件。符合条件的车辆,通过申请网约车资格,交通运输部门会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此外,实施细则对于网约车驾驶员也设置了一些“硬杠杠”。
市运管处出租管理科副科长汤庆东说,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首先应该取得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的驾龄,而且驾驶员没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没有吸毒和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以及其它一些条件。
在实施细则中,除了对进入网约车业务的门槛做了相关规范之外,对经营行为也做出了相关要求和处罚措施。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网约车”的合法化,特别是一些“硬杠杠”的提出,不少市民非常赞同,他们认为随着有关部门的介入,网约车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管理,有关信息也会更加的公开化、透明化,随之而来的将会是带来网约车的安全化,从而让市民在选择的时候,消除后顾之忧。
据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我市关于网约车的实施细则早已发布并施行,但截止目前,作为使用最为广泛的网约车平台“滴滴出行”并未到我市交通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该平台的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也未进行登记备案并取得相关证照,下一步,他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争取尽快将网约车纳入规范管理,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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