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02 17: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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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济宁7月2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教育局网站获悉,去年11月份以来,济宁市深入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近期,市教育局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个别教师计划暑假期间组织有偿补课、违规办班。为坚决禁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日前,济宁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重申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的通知》。
《通知》指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或组织、动员学生接受有偿补课。对于在职教师违反规定,参与有偿补课者,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责任人和学校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给予严肃处理,即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或在职教职工组织有偿补课被查实,一律调离原单位;有偿补课所得钱款一律没收,数额巨大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学校不积极、不主动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对社会反映的本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不查处,或放任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学校校长一律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调离校长岗位;学校是文明单位(校园)的,建议有关部门一律取消文明单位(校园)称号,停发当年度的文明奖。
《通知》还要求,在暑假前,每所学校都要安排部署一次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政策学习,抓好教育预防。教育广大教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强迫、诱导、暗示所教班学生和其他学生参加有偿辅导、举办或参与校外补习班,严禁以他人名义从事有偿托管或办班从中分红,严禁在职教职工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等。
对于“升学宴”“谢师宴”等方面问题,《通知》强调,严禁教师参加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外的“升学宴”,禁止参加任何形式的“谢师宴”;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活动;严禁接受学生、家长以任何名义赠送的钱物、有价证券,或通过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隐蔽手段收受电子礼品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对于在职教师利用假期休息时间,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个别学生进行个性化免费义务辅导的行为,教师可提前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在职教师无偿辅导申请表》,明确无偿辅导的教师姓名、学生姓名、辅导时间、辅导学科等。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应负责为师生提供辅导场地,辅导地点一律安排在学校教师办公室或学生教室。未经申报备案,经举报查实的一律视为违规补课,对参与违规补课在职教师的处理,与参与有偿补课在职教师相同。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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