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圣城网
2018-07-11 10:30:07
日前,济宁高速支队泗水大队民警在兖州收费站执行勤务时,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实时预警系统显示,一辆尾号为669的小型车辆涉嫌驾驶员在驾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从兖州收费站驶出,执勤民警随即开展布控拦截。
经查,该车驾驶员董某驾驶证已被吊销一年有余,可是正当民警在违法处理室对董某进行处罚时,与其同行的董某妻子坚称是她开的车,拒不接受处理并百般抵赖。民警随后回放执法记录仪,并调取智能监控照片。执法记录仪显示,当时查纠该违法车辆时,正是董某亲自驾车,而智能监控照片显示该车辆进入收费站匝道时依然是董某驾车,其妻子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在铁的事实面前,董某及其妻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民警道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董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对其妻子无理取闹、逃避处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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