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8-08-14 09:52:08
8月8日,济宁市监察委根据指定管辖原则,指定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疃里镇北朱村党支部书记朱清举、村主任朱振华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由任城区监委立案调查。8月9日,任城区监委、任城区公安分局对4名涉案人员分别采取留置、刑事拘留措施。
经查,朱清举、朱振华伙同该村会计朱继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8月11日,任城区监委将上述涉案人员4人移送检察机关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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