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8-09-17 09:59:09
济宁高新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对于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决定面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二、选任名额、方式
本次选任为增补选任,共10名。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确定8名;
2、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确定2名。
三、选任流程
(一)随机抽选
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会同高新区公安局,从本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40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二)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将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1日止(双休日除外),上午9:30—下午5:00;
2、报名地点: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业研基地C5栋一楼济宁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请在公告下方点击附件下载并正反打印)纸质版2份,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待证明事项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三)资格审查
经征求候选人意见后,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会同高新区人民法院、高新区公安分局,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团体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会同高新区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10人确定为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办公室,咨询电话:3255663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申请表。
组织推荐表。
济宁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
2018年9月11日
来源:济宁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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