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18 09:10:12
齐鲁网济宁12月18日讯 据悉,济宁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及省厅交管局统一安排部署,近日向社会公布了一批危险驾驶罪人员名单,共计256人。其中大部分违法行为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共计250人,有6人因驾驶拼装机动车接送学生而被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一百条第二款、《校车条例》第四十四条,对驾驶拼装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济宁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容易使人精神麻痹,操作反应迟缓,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家人和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饮酒驾驶机动车,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闪电新闻记者 通讯员 刘健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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