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06 09:24:08
齐鲁网8月6日讯 近年来,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不具备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简称“三小车辆”已成为影响交通出行安全的首要隐患!
金乡县人民政府日前发布通告,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对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实施禁行。
一、禁行对象
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
二、禁行区域
凯盛大道(不含)以北,环城滨河西路(不含)以东,诚信大道(不含)以南,奥体大道(不含)以西。
三、禁行时段
自2019年8月21日起,全天24小时实施禁行。凡违反上述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8月5日-8月20日,全县小区开始禁止三小车辆进入或者停放,如不及时处理,直接拖走。
目前金乡一些大型购物超市已经树立牌子,禁止三小车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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