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4-03 21:20:04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3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0年1至3月份,济宁全市共对291件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额共计1728.53万元。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行政处罚是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手段。今年,济宁市将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继续采取1+7+N模式,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调配市、县两级执法和监测人员,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有效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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