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5-16 08:09: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6日讯 5月15日,济宁市召开电动自行车集中挂牌媒体通气会。会上,记者了解到,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安排,原定于2020年5月31日结束办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因疫情原因,将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自2020年9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从9月1日起,凡是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电动车车主,不得上道路行驶。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济宁市于2019年12月1日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 截至2020年5月14日,全市共为153.8万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挂牌业务。为全力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济宁公安机关制定有效措施,广布登记服务点,采用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跟进服务。深化开展“上门服务”、“流动服务”,广泛开展进小区、进楼宇、进村入户活动,开展工作日“错时、延时、加时”和节假日“轮休、调休、无休”等服务模式,全时全力对接群众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置服务网点561处。
挂牌的情形及办理方式
公安机关本着“应挂尽挂、能挂尽挂”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对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或备案。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分三种情形办理:
第一种情形是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第二种情形是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第三种情形是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的,需要到各网点现场办理;申请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的,可到网点现场办理,或者关注“济宁市车辆管理所”微信公众号,足不出户自助申领号牌。
注意事项
1、电动二轮摩托车不可以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应当按规定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领取摩托车号牌,凭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上路行驶。
2、已办理派出所防盗备案号牌的,按照群众自愿原则,由群众自愿选择是否换发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群众不愿意换发的,可以继续使用防盗备案号牌至2022年12月31日。
3、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的,需现场核验车辆是否有脚踏骑行功能,而非是否有脚蹬子。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通讯员 刘健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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