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0日讯 “无需学习,无需考试,直接办理驾驶证……”如此噱头下,15名被害人被骗,损失16万余元。近日,经济宁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3年,刘某在某驾校从事前台报名处的工作,没做多久便从驾校辞了职,之后陆陆续续向驾校推荐过一些学员,从中收取部分提成。从2016年开始,刘某对外谎称自己在驾校工作,可以办理驾驶证包过业务,无需学习、也不用考试,就可直接拿证,几个月内若拿不到证,全额退款。
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陆陆续续有人来找她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多数情况下刘某会让前来办证的人直接到自己的住处交接办证所需材料及费用,当有人质疑她是否能够成功办理时,她会说“我都让你们到家里来了,还能骗你们吗?”本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心理,自2016年11月至2018年12月案发,共有15名被害人相继打款让刘某帮助办理驾驶证业务,然而当到了规定交证日期后,刘某总是以不方便接听电话、父亲去世等一系列借口搪塞过去,到无法推脱之时,她又将前期收钱开具的证明收条换成欠条,再次拖延下去。
据刘某供述,她根本没有能力办理驾驶证,车管所也没有认识的人。而被她骗来的那些钱,都挪作他用和个人消费了。2018年10月下旬,2名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事后刘某退还了部分款项。经查明,自2016年以来,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不用学习,不用考试,直接办理驾驶证”的事实,先后骗取15位被害人16万余元,案发后共退还被害人67000元,另有35000元交由法院代为发还。
经济宁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0年8月7日,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