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1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期,济宁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邹城市两起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现予以通报。
邹城市
1、中心店镇邹城市弘胤机电设备维修有限公司,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过滤棉更换不及时,VOCs设施引风量偏小;现场执法人员使用便携式VOCs检测仪对其外排废气取样口进行监测,浓度为149.2mg/m³。
2、钢山街道光灿电子衡器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工人临时开启移动式焊烟收集器,伸缩式焊烟收集房未使用。
来源:齐鲁网
2020-09-11 18:38:09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1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期,济宁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邹城市两起典型环境违法行为,现予以通报。
邹城市
1、中心店镇邹城市弘胤机电设备维修有限公司,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过滤棉更换不及时,VOCs设施引风量偏小;现场执法人员使用便携式VOCs检测仪对其外排废气取样口进行监测,浓度为149.2mg/m³。
2、钢山街道光灿电子衡器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工人临时开启移动式焊烟收集器,伸缩式焊烟收集房未使用。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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