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9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决不手软,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案件。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一批“涉油”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王传中涉嫌无照销售车用柴油案
按照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嘉祥县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重拳出击,积极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行动。7月24日,执法人员巡查闫楼村9号发现非法黑窝点一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有油罐2个和1台加油机,当事人未能提供营业执照,也未能提供进货发票和手续,张秀云涉嫌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嘉祥县孟姑集镇闫楼村9号非法经营成品油。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依法取缔其无照经营行为;2、罚款10000元。
案例二 刘振金涉嫌无照销售润滑油案
2020年7月,接梁山县成品油领导小组督办函,梁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销售润滑油的违法事实进行了调查处理,梁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其违法主体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000元。
案例三 金乡县马庙镇周沙沃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柴油案
2020年7月10日,金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金乡县马庙镇周沙沃加油站4号罐4号机4号枪正在销售的0#车用柴油(Ⅵ)随机抽取样品,经检验该批0#车用柴油(Ⅵ)结果判定为产品质量不合格,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37.5元;2.罚款313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