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8日讯 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但有一些驾驶员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果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济宁鱼台交警日前曝光两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案例一:无视酒驾禁令 最终酿成大祸
2020年11月08日17时20分许,随宏浩酒后驾驶鲁H2****号小型轿车沿省道251线自东向西行驶至鱼台县张黄镇杈王村路口处时,与自南向北行驶的杨**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杨**受伤入院,乘坐电动三轮车人蒋**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随宏浩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观察不够、采取措施不当及未确保安全驾驶是发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交警部门认定随宏浩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他当事人无责任。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酿事故
2020年11月5日9时56分,孙其彬驾驶鲁H9****重型自卸货车,沿鱼台县文昌路与建设路十字路口自南向北行驶到事故地点右转弯时,与同向自南向北虞**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碾压,致虞**受伤入院,两车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孙其彬有准驾C1车型的驾驶资格,但不具备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车型的驾驶资格,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转弯不让直行是发生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孙其彬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虞**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