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6日讯 济宁交警支队日前发布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下列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实习准驾车型被公告作废。
来源:齐鲁网
2022-05-06 12:28: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6日讯 济宁交警支队日前发布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下列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实习准驾车型被公告作废。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7-6591156,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7-6591156,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