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5日讯 10月25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济宁市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新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济宁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将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作为2022年为民办实事之一。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个人负担,在广泛调研和基金测算的基础上,从以下四个方面提高了医保待遇标准。
提高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25万元提高到1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由3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由原来的80%、70%、55%分别提高到85%、75%、60%。
降低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00元、500元、1000元分别降为100元、400元、800元。
降低居民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降低10%,与职工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一致。
政策调整后,预计医保基金每年增加支出6亿多元,将有效降低参保人员看病就医的个人负担。其中,参保职工降低个人负担约1亿多元、参保居民降低个人负担5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