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6日讯 2月6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运河之都·乐购四季”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惠民活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济宁市是汽车消费大市,民用汽车拥有量超过170万辆,其中作为重要社会消费品的私人汽车拥有量超过150万辆,新车销量居全省前六位。2022年济宁市发放了7600余万元的汽车消费券,拉动新车消费31亿元以上,稳固了全市汽车行业的发展。
围绕拉动作用突出的汽车零售行业,济宁市商务局牵头,实施2023“运河之都·乐购四季”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惠民活动。
本次活动的时间安排、参与范围、发放标准、领券用券流程如下:
时间安排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间每周五10:00-17:00发放资格券,资格券有效期7天,需在有效期内使用资格券完成核销,逾期自动失效。资格券共发放7轮,第1、2轮分别投入总券数的三分之一,第3轮投入总券数的三分之一和第1轮未使用的券数,第4轮投入第2轮的未使用券数,第5轮投入第3轮的未使用券数,以此类推;如第7轮前资格券核销数量达到总数上限,将不再继续发放。
领取资格券的消费者,需在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6月30日签订购车合同、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车辆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并提交符合条件的汽车消费券申请材料。购车时间追溯到1月17日,与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发布的《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发文日期一致。
2023年3月1日起,消费者凭资格券核销凭证和购车材料在线申请汽车消费券,汽车消费券有效期截至2023年7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参与范围和发放标准
汽车消费券申请人需为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家庭乘用车且在济宁市上牌的18岁以上个人消费者,凭本人身份证只能成功使用1次资格券、领取1次汽车消费券。家庭乘用车是指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特种车及二手车;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是经全市广泛遴选、企业自愿报名,在济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的企业。
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与去年一致,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标注的含税价格,燃油汽车分为2000、3000、5000元三档,新能源汽车每档增加1000元;报废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购置新车的再增加1000元。
领券、用券流程
本次活动按照先领资格券,后申请汽车消费券的程序进行,经本次活动专班审核通过后,发放汽车消费券至申请人云闪付APP账户。
申请人领取资格券后,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选购车辆,签订购车合同、使用资格券完成核销、支付车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取得相关购车材料;在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各县(市、区)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全市具备资质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购汽车上牌。报废机动车购置新车的,还需在济宁市内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旧机动车报废,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完成以上资格券核销、购车、挂牌手续后,申请人可通过云闪付APP在线申请,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新购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对应的资格券核销凭证等5项材料照片,报废机动车购置新车的,还需要上传2023年1月17日-6月30日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活动专班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汽车消费券发放至申请人云闪付账户,审核不通过的申请将被退回,需在2023年6月30日前修改资料后重新上传参与审核,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的无法获得汽车消费券。
领取的汽车消费券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2023“运河之都·乐购四季”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用券商家名单》范围内的企业使用云闪付APP支付进行相关线下消费。
本次活动规则原文和咨询电话将在济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济宁商务微信公众号和济宁日报等新闻媒体平台公布,所有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门店也会全文张贴,请广大消费者关注,有参与领券意向的消费者请务必阅读掌握活动规则。
汽车消费券资格券领取方式:消费者通过手机登录“云闪付APP”首页—在首页的本地专区找到“汽车消费券”入口进入2023“运河之都 乐购四季”济宁家庭乘用汽车消费券专区--进入后选择“济宁市汽车消费券资格券”--选择相应的面值完成资格券领取。汽车消费券资格券领取成功后可以通过“云闪付APP”首页--“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领取资格券后就可以到店刷卡核销资格券锁定本次汽车消费券资格。
汽车消费券申领方式:成功核销资格券并且完成购车的消费者,需通过云闪付APP上传相关资料申请汽车消费券。资料上传方式:在首页的本地专区找到“汽车消费券”入口进入2023“运河之都 乐购四季”济宁家庭乘用汽车消费券专区--点击“资料上传”按钮,按照要求上传完整清晰的购车材料。由济宁市汽车消费券活动专班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对符合要求的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红包。汽车消费券红包发放成功后查看路径:“云闪付APP”首页--“我的”--“奖励”--“我的红包”。活动期间每人凭身份证号限申领1次消费券红包。
汽车消费券资格券领取及核销、汽车消费券红包的核销,均需要消费者手机GPS地理位置及云闪付首页左上角地理位置均定位在济宁市。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参与本次活动必须领取资格券,完成资格券核销后提交相关购车材料才能申请汽车消费券。引入资格券主要是因为活动资金数额已固定,为了避免活动期间内,有些消费者完成了购车交易,因资金用完无法领取到汽车消费券,形成心理预期落差。
领取的资格券应与购买的汽车类型(新能源/燃油)和销售价格档位相对应,且资格券领取人和汽车消费券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汽车消费券申请将不能通过审核。其中报废机动车购置新车的不区分车型和销售价格,统一领取“报废购新”资格券。用户核销资格券后,活动期间不能再次领取使用。
每轮次资格券不完全对应购车日期,即2月10日至3月30日领取、核销资格券的,可用于申请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6月30日签订购车合同、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车辆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并提交符合条件申请材料的汽车消费券。
消费者领取到对应资格券后,到店使用云闪付App绑定的银行卡刷卡支付最低10000元,或者刷卡支付完成全部购车款,以便签购单打印核销标记。对于零首付贷款和领取资格券前已完成购车交易,核销资格券时无需消费者实际付款的,可由消费者先付款最低10000元获取资格券核销凭证后,由车企采取退还消费者现金或转账等方式退款,不可在受理设备上直接撤销交易或操作退款,否则资格券作废,无法获得申请汽车消费券资格。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汽车消费券不是发放现金或转账到申请人银行卡账户,而是审核通过后发放至申请人云闪付APP红包账户,在用券商家进行消费时使用。汽车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
汽车消费券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用来抵扣消费者参与商家其他优惠后的应付金额,不设最低消费。因实名制要求,每次抵扣需至少支付0.01元。
汽车消费券有效期截至2023年7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领券的消费者请务必及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