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7-03-28 16:08:0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和省政府批准,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组近日进驻济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组组长解世增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环境督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李克强总理指出,要严格环境督察和执法,切实提高监管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张高丽副总理对督察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姜异康书记强调,要认真做好环保督察工作,确保环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
解世增强调,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组这次进驻济宁市,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济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王艺华要求,济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针对此次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做好情况汇报、条件保障、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所反映问题,要认真查办,一经核实、严肃追责,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安排,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5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537-2906709,专门邮政信箱:济宁市第169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济宁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济宁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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