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13 12:24:04
齐鲁网济宁4月13日讯(记者 贾鑫)记者从济宁市政府网站获悉,截至2017年4月8日20:00,山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134个,其中来电127个,来信7封。
其中,任城区41件、兖州区8件、曲阜市3件、泗水县4件、邹城市10件、微山县6件、鱼台县12件、金乡县8件、嘉祥县11件、汶上县12件、梁山县4件、济宁高新区7件、太白湖新区4件、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4件。
涉及水污染38件、大气污染109件、固废污染15件、噪音污染22件、其他4件。
上述问题均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进行处理。截至4月8日20:00,已经办结30件,其中属实27件,不属实3件。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等措施。
根据安排,山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5日。督察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537-2906709,专门邮政信箱:济宁市第169号信箱(邮编:2720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山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公告(第二批)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县(市、区)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为[2017]02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高新区供销路与金宇路交叉口南,有一处堆积垃圾的废弃场地,晚上10:00后开始拉运,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 高新区 | 该地块为大地房产工程指挥部,都市豪庭工程完工后,大地房产公司将工棚进行了拆除,并由该公司进行管护,院内垃圾为大地都市豪庭小区居民堆放的装修垃圾。 | 属实 | 4月7日,高新区接到省环保督察转办单后,经查,该处地块与2017年3月29日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的供销路路西、金宇路路南,都市豪庭小区北侧院内积存垃圾的问题属同一地块;高新区洸河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对院内垃圾进行了清理,垃圾清运车辆已在市渣土管理办公室办理了相关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垃圾。垃圾已于4月1日清运完毕。 | |
2 | 受理编号为[2017]02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兖州区大安镇后白楼村,白楼老管区向南500米路东,位于自来水公司取水点附近有一个大坑(承包人杨学龙)用于倾倒处理生活垃圾,现在已用土掩埋了,气味扰民,污染地下水。 | 兖州区 | 大安镇按照环卫清运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将垃圾清运整体承包给骏驰公司清运处理。该公司近期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情况下,私自将大安镇生活垃圾储运站东南侧的废弃坑塘作为垃圾临时存放点,安排了专人在每次存放垃圾后及时进行覆盖。经查,现场确实存在部分生活垃圾,该处垃圾已经被土覆盖,现场无明显异味。 | 属实 | 大安镇党委、政府约谈了骏驰公司负责人,责令骏驰公司停止临时存放垃圾行为,要求该公司抓紧将该处临时存放的垃圾清理干净,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 大安镇纪委对后白楼村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大安镇承诺将认真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措施,举一反三,彻底排查,认真整改,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 |
3 | 受理编号为[2017]03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高新区黄屯镇郭营村窑厂使用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生产砖块,气味难闻。 | 高新区 | 高新区环保分局联合黄屯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内部生产情况和治污设施进行了检查,并对周边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该公司制砖使用的原料主要是煤矸石和污泥,煤矸石主要是用周边矿区的煤矸石,污泥主要使用山东公用北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泥,双方签订了《污泥处置合同》。污泥和煤矸石采用科学配比共同作为煤矸砖原料,并建有污泥原料储存室。物料输送采用密闭式输送设备;破碎、筛分等生产环节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并安装了袋式除尘器;干燥、焙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双碱法脱硫塔脱硫+SNG脱硝处理后通过烟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近期未发现超标排放行为。高新区环保分局与街道办事处分别组成调查组,对居住最近小区部分居民10余人进行了走访,同时电话回访6人,均表示近期该公司无异味扰民问题。 | 不属实 | 高新区将对该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加强监督,对企业治污设施正常执行情况跟踪督导检查。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该公司采取突击检查和夜间检查相结合措施,让周边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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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编号为[2017]03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邹城市中心机电产业园派出所附近有喷漆的异味,怀疑是一家叫三立机电的公司产生的污染问题。 | 邹城市 | 信访人反映的是济宁三力机电技术产业有限公司邹城传正皮带纠偏分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主要从事煤矿用皮带机纠偏装置的生产与销售,其通用工矿类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3年10月通过邹城市环保局批复,2013年11月建设完成,2016年10月投入生产。现场调查发现,三力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载明的生产工艺中,“喷漆”工序注明为“外协”。实际建设生产过程中,该公司在生产区域内自行进行喷漆、人工刷漆等活动,现场存有部分新喷漆件及喷漆痕迹。该公司在2016年10月投产后一直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 属实 | 2017年4月7日,邹城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拟处罚款2万元;因其建设项目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分别拟处罚款16万元和6万元。同时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邹环改字[2017]040701号),责令其停止生产,未经环保验收不得重新投入生产。 | |
5 | 受理编号为[2017]04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邹城市昌平花园以北、安馨居以南有一条臭水沟(臭水来源于附近医院和居民生活污水)异味严重的污染问题。 | 邹城市 | 2016年邹城市政府实施了公园路西延工程,消除了污水明排的问题,市民反映的昌平山路以西已列入2017年一般城建项目。4月7日上午,邹城市住建局组织现场查看,市民反映的该路段是昌平山路以西的部分,在公园路修建过程中由于涉及铁路。根据实际情况,2016年只实施了铁山路至昌平山路道路修建和明排污水整治。2017年在目前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向西整治。 | 属实 | 邹城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研究制定了解决方案,由新时代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市政公司项目部进行施工,先对河道进行清淤处理,随后铺设直径800mm的管道接入城区污水管道。目前已完成截污管道铺设,正在对河道进行整治。 | |
6 | 受理编号为[2017]05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新驿镇店子街社区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到韩马村七组地头,排放时间从去年开始持续到今,导致附近树木无法生长,污染河流,异味严重。 | 兖州区 | 该社区的污水处理设施于2012年由兖州区社区指挥部负责招投标建设,建成后由店子社区负责运行。2016年8月上旬,设备出现故障,由莱芜生态洁有限公司维修工人进行维修,设备正常运转后,兖州区住建局进行了现场查看。2017年3月28日,设备再次出现故障,新驿镇政府立即向区住建局报告,并联系了一家公司维修。
| 属实 | 对排生活污水的排水沟周边垃圾进行了清运,组织吸污车对排水沟内的生活污水进行抽运,4月8日上午8点已全部清运干净,目前正彻底整理排水沟。聘请了有关专业机构规划设计一处三格式沉淀池,对处理后的水再净化。 新驿镇政府责令店子社区将负责运行的责任人予以辞退,并给予店子社区党总支全镇通报批评。 | |
7 | 受理编号为[2017]058号和[2017]11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曲阜市香州甜叶菊厂向防山镇陶西村洗头石坑内倾倒原料垃圾;曲阜市圣旺集团将甜叶菊原料垃圾向金塔王水泥厂东南石坑内堆放,异味严重。 | 曲阜市 | 曲阜香州甜菊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曲阜圣旺集团天然绿色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甜叶菊糖提取及深加工。主要原料为甜叶菊,甜叶菊渣主要成份为植物粗纤维,可用作饲料和有机肥。两件投诉反映问题所涉及地点,均位于曲阜市防山镇陶西村村西的废弃采石坑及周边,现场有散放和倾倒的甜叶菊渣。部分甜叶菊渣被村民运至周边树林用作有机肥。
| 属实 | 4月6日,曲阜市环保局对曲阜香州甜菊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曲阜天然绿色工程有限公司倾倒废甜叶菊渣案立案。 4月7日,曲阜市环保局对两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对曲阜香州甜叶菊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曲阜天然绿色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5日内处置倾倒的甜叶菊渣;二是处以罚款。 对防山镇、防山镇陶洛管区及洛西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 |
8 | 受理编号为[2017]06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金乡县胡集镇化工园区某排灌站,排出来的污水,怀疑来自附近3家化工企业。 | 金乡县 | 园区建设之前,该排灌站是胡集镇水利设施,园区建设后,为保证企业排涝而保留。该排灌站周边共有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兖矿科蓝凯美特化工有限公司、济宁阳光化学有限公司和济宁黑猫炭黑有限公司4家企业,企业的雨水管道与排灌站连接,雨水经排灌站排入北大溜河。 济矿民生煤化是一家焦化企业,其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收集的初期雨水均进入内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行熄焦,不外排,后期雨水通过动力方式抽排进入排灌站。兖矿科蓝凯美特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委托民生煤化进行处理,不外排。阳光化学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均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黑猫炭黑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反应炉急冷和造粒工序,不外排。 接到举报后,化工园区管委会和金乡县环保局第一时间深入园区现场,认真收集相关资料,迅速查明情况。随后由金乡县纪委、金乡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金乡县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案件落实组,到现场进行核查。经现场调查,发现2处水源进入排灌站,一是科蓝蒸汽冷凝水,每天大约120—150方;二是黑猫纯水尾水,每天大约500方。随即金乡县环保局监测站对2处水源和排灌站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查结果为:黑猫外排水COD13.6mg/L,氨氮 1.94 mg/L;科蓝冷凝水COD19.2mg/L,氨氮4.56mg/L;排灌站存水COD14.8mg/L,氨氮2.54mg/L。按照《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规定,金乡县为一般保护区执行COD60mg/L,氨氮10mg/L。 | 不属实 | 一是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导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二是坚持部门联合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打击,尤其是对涉水企业,凡是排污不达标的,一律予以停产整改或关停取缔。 三是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口,对所有入园项目坚持项目预审、专家评审、项目终审的三级评审制度,确保入区项目质量。 | |
9 | 受理编号为[2017]07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曲阜市尼山镇屯里村四周分布着三四十家养猪场,气味污染严重,污染地下水水质。
| 曲阜市 | 屯里村现有各类养殖场户70家,其中生猪养殖场户59家,存栏生猪8000余头,形成了养殖小区,属典型的养殖专业村。2011年,该村腾达养猪专业合作社建设了12座150M3的地下大型沼气池及 500余方的沉淀池,购置了干湿分离机,产生的沼气作为新能源供应村民生活。为规范养殖小区建设,曲阜市利用奖励政策,支持该村10个规模猪场建设了沉淀池、干粪棚、雨污分离等粪污处理设施。 4月7日,曲阜市组织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疾控中心、尼山镇等单位联合对屯里村养殖场户分布情况、畜禽存栏、粪污设施建设、粪污综合利用、村民饮用水源及异味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核查,该村规模养殖场户基本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运转基本正常;部分规模较小的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粪污清理不及时;村前路面有转运遗洒的粪便;有轻微异味。曲阜市疾控中心已对该村两口150米深水井进行了取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约一周),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 属实 | 1、镇村加强该村路面遗洒粪污的清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减少异味影响。 2、依法关停村内和禁养区内部分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养殖场户。依法搬迁、取缔部分距村较近且不具备改造提升条件的养殖场户。改造提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按要求配套完善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两池一棚一分离”系统(沼气池、沉淀池、干粪棚和雨污分离系统)。 3、强化村规民约和村民自律。由尼山镇政府指导屯里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制订屯里村畜禽养殖健康发展的村规民约。鉴于目前养殖数量较多,该养殖小区不再新建畜禽养殖场,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场户应征得周边村民同意,承诺按照有关标准实施粪污综合利用。 4、由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对该村病死畜禽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由曲阜市畜牧兽医局、曲阜市环保局全面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对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改造达标的,可继续进行畜禽养殖;对改造不达标的,停止养殖;对造成环境污染、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依法处理。 | |
10 | 受理编号为[2017]07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高新区接庄镇东方名苑3号楼和8号楼之间的垃圾桶未及时处理(大约有10天左右),异味严重。 | 高新区 | 经查,由于东方名苑小区现未完全建成,部分业主先期入住,物业服务不配套,造成垃圾未及时清理。4月7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容处和接庄街道办事处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于当天上午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 属实 | 为彻底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4月8日,接庄街道办事处协调业主与山东泉润物业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全部进入垃圾中转站,彻底杜绝垃圾积存、异味问题。 鉴于中贾村未及时督促清运垃圾,经接庄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中贾村党支部书记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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