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圣城网
2017-04-20 17:32:04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戈腾龙)4月20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以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38件。著作权案件301件(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16件),商标案件247件,不正当竞争案件82件,技术合同案件、特许经营合同案件、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等108件。审结各类案件700件,调撤率达到73.2%,审限内结案率为93.33%。
加强涉科技创新类案件审理
2015年以来,共审理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技术合同等涉科技创新类案件385件,占一审案件的52.4%。大多涉及技术研发、成果转移以及产业化等科技创新中的权益保护、成果归属、利益分配等问题。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在园区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讲座等活动,就审判中发现的科技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类案分析和法律、案例解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预警意识。
加强关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
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日用品等民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其中审结假冒苏泊尔、九阳等家用电器类商标侵权案件48件、审结六个核桃等食品类商标侵权案件38件、审结假冒心酒、冠群芳、茅台、五粮液、红星二锅头等酒类商标侵权案件75件,审结假冒中石化、中石油等汽油、天然气类商标侵权案件33件,审结假冒完美芦荟胶、脱普、相宜本草等护肤品、洗化日用品类商标侵权案件30件、审结七匹狼、暴龙等商标侵权案件23件等等。
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
2016年,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启动了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即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2016年全市基层法院审结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8件,市中院审结二审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8件、涉知识产权刑事上诉、检察院抗诉案件3件。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进一步统一了审判尺度、有力地制裁了侵权行为、狠狠打击了违法犯罪案件,充分体现了司法审判的综合效能。
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1、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系列案
2、原告完美(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邹城市某药品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系列案
3、原告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梁山县某购物超市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系列案
4、原告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宁市兖州区某量贩式KTV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5、原告兖州量子科技公司诉被告邹城某机电设备公司、吴某某、何某某金良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6、原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宁市某百货副食部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7、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诉被告汶上县某加油站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8、原告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诉被告梁山县某眼镜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9、被告人任XX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
10、被告人张X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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