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7-06-18 19:42:06
济宁新闻网讯(任城台 王如光)6月14日,市工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度全市年报信息公示情况。
今年是年报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三年,年报信息从上年7月1日起,到次年6月30日止。截至6月13日,全市2016年度企业年报率达84.86%,个体年报率达98.67%,农专社年报率98.83%,均位居全省前列。
据了解,凡是在我市各级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通过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年报公示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将伴随企业“终生”,永久留下经营异常的痕迹,经营者将在个人信用、民事权利等多方面受限。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外资科科长王令芝提醒各类市场主体,提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公示,积极积累企业发展的信用信息,诚信经营,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树一流诚信企业品牌,助推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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