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10 14:58:10
近日,任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辖区常青路一家酒店开出了金额为20万元的罚单。这是我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任城警方根据《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对旅馆业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资料图
齐鲁网济宁10月10日讯 常青路派出所副所长蔡厚兵介绍,2016年12月,他带队对辖区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家酒店存在未按规定登记旅客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当时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这家酒店的前台工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该酒店整改。
2017年9月30日,警方再次对这家宾馆进行检查的时候,发现该酒店还是存在前台不实名登记和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的违法行为,当时一个房间住了一男三女,却只有一个人登记了身份证。连续两次检查出现同样的问题,因其拒不整改,存在安全隐患,任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这家酒店依法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并对其主管人员王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第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另外,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示,查验、登记旅馆身份证件是旅馆业的法定义务,旅店出于各种原因不查验、登记旅客身份证件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给社会治安稳定留下了很大的隐患。公安机关将严查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对屡教不改的旅店将重拳依据《反恐怖法》予以处罚!同时提醒广大旅客:入住旅店时,请主动出示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信息,如未带身份证需办理入住的情况,请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再登记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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