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圣城网
2017-12-27 14:40:12
《济宁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济宁市城市河道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办法》共有五章42条,主要规范了城市河道的管理范围、管理原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办法》规定了城市河道专项规划以及建设的具体要求,实施涉河建设工程处置工程渣土、淤泥应当遵守的具体规定等;完善了河道防汛排涝体系,明确了闸坝、泵站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河道景观水量分配方案、河道养护等管理职责,规定了禁止实施的行为等内容。对于负有城市河道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在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贯彻好《办法》的执行,今后,济宁市将以河长制为核心,健全长效机制。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依托移动互联网平台,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社交工具,创新性的建立全民参与城市河道长效监管的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激发全社会爱河护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万德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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