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10 23:22:04
齐鲁网济宁4月10日讯 2018年1月下旬,中共济宁市纪委、济宁市监委对中共金乡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红枫严重违纪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红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其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房产;违反群众纪律,在管理服务中违规收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周红枫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法律意识、纪律规矩意识缺失,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近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济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济宁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济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红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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