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8-05-29 15:21:05
2018年5月19日10时18分许,在济宁市运河路与新塘子街路口南20米路东非机动车道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驶电动车离开现场,现有奖征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线索,知情者请与济宁市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联系。办公地点:济宁市105国道车站西路路口南100米路西市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
办案人员:吕警官、宫警官。
联系电话:0537-2932330,15315193122、15066372158。
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照片:
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中区勤务大队事故处理股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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