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8-07-09 10:04:07
日前,济宁市出台《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适用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区域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形式包括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设置创新型岗位、设立流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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