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8-08-07 10:28:08
日前,济宁市民政局提报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确定提高济宁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21万余人。自2008年以来,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实现十三连增,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
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至580元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至420元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按照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三档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520元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260元
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60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810元至870元
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510元至550元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7-6591156,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7-6591156,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