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4-19 22:35:04
齐鲁网济宁4月19日讯 记者从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获悉,4月19日,由梁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小)学原副校长卞宪桢受贿一案,在梁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自2008年8月至2015年春节前,被告人卞宪桢在担任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小)学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30次非法收受17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2.4万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子女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卞宪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卞宪桢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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