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联播
2020-06-18 09:27:06
济宁市人社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跟进制定实施方案,全力推动 “三保”十条措施相关政策落实。
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微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吸纳就业能力有所下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的重要举措。
济宁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茂瑞表示,疫情期间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推出了社保费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一系列政策,发挥了较好作用。这次围绕落实省《十条措施》,又制定了具体细则支持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和稳定现有就业。其中,对新吸纳就业,按新招收就业困难人员数、离校2年内毕业生数等,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企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稳定住现有岗位的,也按照上述标准给予补贴。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也是《十条措施》中的亮点,将给广大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济宁市人社局一方面鼓励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小店经济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并且缴纳职工社保的,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社保补贴。在补贴期限上,就业困难人员最长3年、高校毕业生最长2年。另一方面,支持应届毕业生创业。全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都拿出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提供,免除物业费,降低创业成本,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济宁市人社局还不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政策享受范围、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大力推行“全程网办”、“无申请办理”等服务模式,推动政策尽快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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