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日讯 3月2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和规划专场,介绍济宁市“交房即交证”长效机制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2020年8月,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总结曲阜市“交房即发证1+9”服务模式的创新经验,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推行“交房(地)即办证”工作模式,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出台了《全市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明确了“交房(地)即办证”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和对象、办理程序、具体措施。通过加强部门协同,推进流程再造,为满足交房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实现在交地、交房时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在全市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21年,为从源头消除历史遗留问题,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登记流程协同推进,开展权籍前置、数据共享、网上申请,发挥“一网通办”平台和网上核税缴税技术优势,实现“交房(地)即办证”工作常态化。目前,全市已建立“交房(地)即办证”长效机制,共有835个项目实现“交地即办证”;53个房地产项目实现“交房即办证”,惠及群众31076户,办证项目和户数位居全省前列。
为进一步促进济宁市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保证广大群众所购商品房住权与产权同步,切实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2021年12月31日,济宁市出台了《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到规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管理、预售资金监管、交房上房实现全流程依法监管,在强化部门协同力、合同约束力的机制下,不断提升新建商品房办证效能。
《实施意见》构建了工作机制。新建商品房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竣工验收合格、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登记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接收房屋的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实施意见》界定了适用范围。“交房即交证”的项目是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自2021年12月31日《实施意见》发布后新取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职责。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确定项目名称和楼幢门牌编号、强化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工程监管、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法定交付条件、实施测绘工程流程再造和成果应用、做好“交房即交证”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构建“验收再交房,交房即交证”新型房地产市场环境九个方面,明确了市自然资源、住房建设、行政审批、发展改革、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相关部门、金融、其他服务机构加强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强化房地产项目监管,全面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易行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
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是促进政府服务优化、购房者权益保障强化、开发企业运营规范化的多赢之举,是从源头上解决购房群众“拿证晚”、“难办证”民生之痛的有效途径。为妥善化解广大购房群众心中的烦心事、操心事,济宁市委、市政府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度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以实现交房和拿证之间的零时差、零等待为目标, 按照便民利民服务理念和“一次办成”总体要求,启动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这一工作机制的建立是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的民生工程,是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谋发展、促改革、抓落实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举措,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交房即发证”工作机制,标志着济宁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监管和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再次迈上了新的台阶,是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又一新成果。构建“交房即交证” 工作机制,让购房群众享受到“放管服”改革带来的集成服务、“一次办好”的工作成效,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省心、省事、省时、省力的高质量不动产登记服务,彻底消除了购房人不能及时拿到不动产权证书而引发子女入学受限、房屋转移受困、抵押融资受阻等一系列问题,真正让购房群众买得放心、住得踏实、办证无忧。
“交房即交证”工作机制建立在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基础上,强调开发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和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按照便捷、精准、规范、高效的原则实施流程再造,建立了部门、单位、企业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高效便捷服务。
“交房即交证” 工作机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严格做好用地规划、施工建设、房屋销售等方面管理工作,确保规范开发、依法建设、诚信运营,以开发企业自身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房屋品牌形象,赢得广大购房群众的信赖,既为企业自身的良性发展拓展高质量发展的外部环境,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对济宁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也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