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济宁继续实施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政策 活动延长至12月31日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2-10-19 16:14:10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9日讯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政策的通知,济宁市6月12日出台的《关于印发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工信字〔2022〕20号)活动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据悉,山东省商务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消费政策的通知》(鲁商发〔2022〕8号)规定,2022年8—12月全省新发放3亿元乘用车消费券,商用车消费券1.2亿元总额不变,商用汽车消费券核销时间延长至12月底。济宁市商务局也牵头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消费政策的通知》(济商务字〔2022〕73号)。为进一步落实好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政策,按照省、市两级文件规定,济宁市6月12日出台的《关于印发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工信字〔2022〕20号)活动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商用汽车消费券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和所需申报材料继续按照《关于印发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工信字〔2022〕20号)文件执行。消费者申请日期延长至2023年1月10日,即消费者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消费者承诺书、购车合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材料提交至属地县(市、区)工信(经发)局,其中,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31日),不再进行预申请登记。经和银联山东分公司沟通协调,2022年10月20日前发放的商用汽车消费券,消费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2022年10月20日后发放的商用汽车消费券,消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30日,逾期自动失效。发放商用汽车消费券总额不变,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济宁市补助,其余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消费券的发放遵循“先申先审、先过先得”的原则,券资用完即活动结束。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7-6591156,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7-6591156,诚邀合作伙伴。

济宁: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济宁: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济宁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深化流程再造,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详细]
济宁新闻网 2022-10-19
济宁8家单位被确定为首批“圣地人才一卡通”合伙人

济宁8家单位被确定为首批“圣地人才一卡通”合伙人

济宁8家单位被确定为首批“圣地人才一卡通”合伙人[详细]
齐鲁网 2022-10-19
济宁这个集体拟推荐为全国先进!

济宁这个集体拟推荐为全国先进!

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公示》,其中,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详细]
济宁新闻网 2022-10-17
非凡十年 · 济宁答卷 | 绿水青山篇

非凡十年 · 济宁答卷 | 绿水青山篇

[详细]
济宁新闻客户端 2022-10-17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济宁这十年·兖州”主题新闻发布会举行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济宁这十年·兖州”主题新闻发布会举行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济宁这十年·兖州”主题新闻发布会举行[详细]
齐鲁网 2022-10-15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