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20 07:08: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9日讯 6月19日下午,济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近推出的身份证换领补领新举措。针对在济群众特别是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换领补领身份证不方便问题,济宁市公安局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于6月11日出台《济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申办工作规范》,实现全国在济群众皆可自主选择,就近换领补领身份证。
围绕《规范》内容和涉及群众办理的有关注意事项,济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宋昭君作了重点介绍。
全市通办、就近申办。在全市户籍派出所设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打破户籍地、居住地限制。济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国公民,可自主选择,就近到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异地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容缺申办、承诺可办。凡是可以证明群众身份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均可作为申领凭证。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由派出所民警现场比对本人照片、指纹等信息后,能够明确认定申请人身份的,可在申请人书面承诺后,容缺办理。
居住登记后置,即来即办。变“登记—申领”为“申领—登记”,实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后置。待群众异地身份证受理完成后,派出所民警再根据其就业、就学、居住情况,帮助指导申请人办理居住登记,实现即来即办、无忧申办。
多样缴费,便捷办理。拓宽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缴费渠道,开通身份证异地受理移动支付模式,申请人可通过扫描系统生成支付码快速完成缴费。窗口同时提供代缴服务,在群众监督下,由工作人员收取现金代为支付,满足群众不同需求。
规范配置,临时居民身份证当场办理。在全市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配备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设备。山东省内居民在我市户籍窗口受理异地证后,可当场申领临时身份证,派出所现场制作发放。外省居民如有需要,可当即为其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全力满足群众紧急用证需求。
警务导航,一线连通。在全市户籍管理领域推行“1+6”服务模式,汇总全市户籍窗口座机、手机、详址等信息,通过“济宁公安”“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群众可关注“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警务地图”迅速查找到最近的户籍窗口,联系民警预约时间办理,体验公安户政“一站式”全流程暖心服务。
另据了解,按照公安部规定,五种情形不予异地受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闪电新闻记者 李蕾 通讯员 马超 高鑫 周亚猛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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