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3日讯 6月3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宁市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洪远就新修订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的新变化及济宁市相关惠民措施进行了解读,具体情况如下:
新修订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规定》共7章49个条款,在证书管理、考试机制、报考门槛、监管标准等方面作出重要调整。
在证书管理方面,新规取消了每3年复审要求,并建立“失效补救机制”:因特殊原因导致证书失效未超过1年的,可按换证办理,避免了证书直接作废。
在考试机制方面,实操考试次数由原来的1次增加为5次,且每次考试不合格均可免费补考1次,仍不合格的需重新参加理论考试,减少了考生重复培训的时间和费用成本。
在报考门槛方面,新规全面推行“跨省通办”,取消户籍地或从业地限制,考生可向任意考核发证机关申请考试。同时,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处、制冷与空调作业等不再要求提供学历证明。持有合法有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可以免培训直接参加考试。
在监管标准方面,新规严格执行“考培分离”,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题库和系统。对于考试作弊、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不仅撤销证书,还将面临最高2万元罚款及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罚。
在全面落实国家新规的基础上,济宁市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出了多项具有济宁特色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惠民便企措施:
优化培训考试规划布局
济宁市在主城区及5个县市区共计设立6处考试点;各县市区根据需求,设置培训机构,便于企业和群众高效报名培训、就近参加考试。
推行特种作业理论实操“一天考”服务模式
进一步优化考试报名、审核、缴费等流程,理论和实操考试最快可在同一天完成,极大降低了企业和群众的时间成本、经济负担。
设立考试点开放日
考试点每周一向全市考生和培训机构开放,提供参观介绍服务。同时,在考试点设置考生服务办公室,专门解决考试现场遇到的问题。
严格执行计划审核制度
每月末审核发布次月考试计划,并根据考生需求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考试资源合理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