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6-27 09:08:06
驾驶轿车和骑电动车的两个小青年相向而行,因会灯问题产生纠纷,继而发生口角、动手厮打。时隔一年多,6月23日,梁山县徐集派出所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某、郝某某行政拘留。
2017年4月26日晚10点50分许,拳铺镇陆庄村村民王某某酒后骑着一辆电动车,与驾驶黑色轿车的韩垓镇高店村民郝某某相遇,两人在陆庄去高店村的乡间公路上相向而行,因郝某某开着远光灯,照得王某某睁不开眼,一不小心,电动车撞到路边树上。
王某某勃然大怒,高声叫骂,遂与郝某某发生纠纷。王某某觉得自己吃了亏,掏出手机喊来好友“出气”。在陆庄社区门口截住郝某某后,王某某将其头部打破,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徐集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两人拉开。待民警处理时,王某某趁着夜色逃跑。经调查,民警得知王某某躲到潍坊市区打工。
6月23日,民警趁王某某回家办事之际将其抓获。归案后,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某、郝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梁山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郑龙君 孔伟建 徐文静 记者 朱熔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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