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圣城网
2018-12-26 09:36:12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盖鸣霆 通讯员 孔祥阔)12月14日,一名男子驾驶着一辆农用三轮车载着多人上路行驶。根据法律规定,农用三轮严禁载人行驶。最终,该驾驶员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五天和罚款的处罚。
当日10时10分许,兖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直属中队在济阳路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无号牌而且违法载人的三轮车正在道路上行驶,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可驾驶人说话吞吞吐吐,没有出示相关证件。
经民警调查核实,驾驶人是王某,宁阳县泗店人,其不仅存在违法载人行为,而且其本人也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三轮车也没有机动车号牌。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一定要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要悬挂机动车号牌,严禁三轮车载人,以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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