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圣城网
2019-03-14 10:03:03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盖鸣霆孔翠玲李凡红)众所周知,无论是新能源汽车还是普通机动车都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但是,在邹城就有这么一位驾驶员,为逃避电子监控抓拍,无视交通法规,未悬挂车辆号牌上路行驶,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3月12日上午10时30分许,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正在辖区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穿行的车流中,执勤民警发现有辆行驶中的蓝色微型新能源汽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便立刻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随后的检查中,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员将机动车号牌“藏”在了驾驶室的后座中,看到民警发现了车牌,驾驶员急忙用“不知道新能源汽车一定要挂车牌”等原因来为自己开脱。原来,这位驾驶人早就拿到了车辆号牌,只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交警对新能源汽车查的少,而且,不悬挂号牌就不会被电子监控抓拍到,这样就不用面临记分罚款了,所以没有将车牌挂上。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这位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邹城交警提醒市民:购买此类车辆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合格的新能源汽车,并及时到车管所悬挂车辆号牌,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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