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19 21:43:05
齐鲁网济宁5月19日讯 鱼台县公安局、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鱼台县交通运输局日前联合发布通告,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区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广大人民群众强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在鱼台县城区部分路段开展集中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工作。
一、整治区域
孝贤大道县政府路口至实验中学路口全路段为整治区域和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辆禁停区域;其他主次干道为整治区域。
二、整治内容
1、禁停区域内严禁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停放;禁停时段为早7时至晚8时;
2、进一步规范城区其他主次干道电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3、严查电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4、严查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
三、整治措施
1、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违反禁停规定驶入禁停区域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按职责权限进行处罚。
2、对其他主次干道电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整顿。
3、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4、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进行处罚。
5、任何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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