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5-10 15:15: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0日讯 记者从济宁交警支队获悉,因疫情原因,为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重要时间节点:
1、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
2、自2020年9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可继续办理。
3、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一)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三)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据了解,市民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申领的,填写车辆和车主信息,自助上传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整车编码、车辆左后方45度角照片,不需要交验车辆。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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