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12 15:51:04
齐鲁网济宁4月12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纪委获悉,近日,济宁市纪委制定《济宁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工作“红绿灯”督办办法(试行)》,推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
《办法》聚焦信访举报问题受理、来访处置、信访交办件办理、信访信息和调查研究四个方面,细化工作标准,明确量化指标,规范业务流程,按照一定的比率和办结期限,分别确定“绿、黄、红”灯。每季度对各县市区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红绿灯”督办办法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全市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情况。将“红绿灯”督导办法执行情况作为信访举报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本年度亮黄灯、亮红灯的县市区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依据考核标准予以减分,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确保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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