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7-06-03 23:22:06
即日起至6月12日期间每晚21时至次日晨7时,济宁城区及各县市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禁止施工。6月7日至12日全天,凡中、高考考点附近距考场场界200米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必须停止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
济宁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区范围内,禁止夜间(晚10时至次日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夜间施工,严禁夜间进行机械打桩、混泥土浇筑并使用电锯、风镐等强噪声、强震动的机械设备,杜绝环境噪声污染扰民现象发生。
确因抢修抢险工程和技术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工程或其他特殊需要,工程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应依法取得相关部门的准予施工证明,并通告附近居民。
济宁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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