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02 11:50:12
齐鲁网济宁12月2日讯 日前,济宁市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济宁康福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中心店等四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这四家药店分别为:济宁康福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中心店、济宁康福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来鹤小区连锁店、济宁市民祥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清润堂药店、济宁恒祥瑞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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