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晚报
2018-01-18 14:44:01
日前,市安委会印发《进一步加强2018年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强化各级各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据悉,我市自1月15日起至3月5日,将对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重点监管。
具体来看,安监部门将对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逐一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全覆盖。公安部门将严查无证运输烟花爆竹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批,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将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同时,工商部门将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将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及产品包装、标识等的监督检查。
针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我市将采取“网格化”监管措施,并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封闭式院落、废旧闲置厂房、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疑场所实施“地毯式”排查,对重点单位(户)、重点人员加强管控。
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分三个阶段。
1月15日到1月31日:重点抓好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和许可工作,各县市区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
1月31日到2月25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
2月25日到3月5日:重点抓好零售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的安全监管,总结梳理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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