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8-24 08:56:08
齐鲁网济宁8月24日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嘉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职尽责,聚焦中心任务,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案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现通报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黄垓镇信访办工作人员张正峰违反廉洁纪律、与恶势力人员合伙经营办养殖场牟取利益问题。2006年12月,张正峰与黄垓镇黄东村村民侯某某商议用张正峰租赁的黄垓镇张楼村南的场地合伙经营牛羊养殖场。侯某某邀请恶势力团伙人员于某某入股,于某某负责将黄垓镇部分牛羊商贩从外地运来的牛羊拦截至该养殖场进行饲养和销售,养殖场从中提取管理费。养殖场经营期间,张正峰等5名股东均获利分红。2018年5月,县纪委给予张正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梁宝寺镇曹铺村原村委会委员、村文书曹守祥伙同涉黑组织人员涉嫌寻衅滋事违法犯罪问题。2018年4月1日上午,梁宝寺镇派出所民警在处置该镇曹铺村村民围堵梁宝寺煤矿一号井大门的警情时,曹守祥阻扰正常执法活动,并威胁、恐吓执法民警,导致造成现场一片混乱、无法进行正常的执法;另外,曹守祥于2014年度伙同于某某、许某某涉黑组织团伙成员对信用社账目采取非法手段进行讨要,涉嫌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8月,县监察委监察建议由梁宝寺镇政府责令曹守祥辞职。
梁宝寺镇东郭楼村原村委会主任郭贵生纠集涉黑组织人员涉嫌寻衅滋事违法犯罪问题。2015年10月19日,郭贵生为帮其亲戚钱某某索要债务,纠集黑恶组织犯罪团伙成员许某某、胡某某等人,驱车赶至嘉祥县黄垓镇西孔村村民孔某某家中。钱某某和孔某某因债务问题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后许某某又对孔某某进行殴打,致孔某某身体多处外伤,经鉴定,孔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2018年8月,县监察委监察建议由梁宝寺镇政府责令郭贵生辞职。
梁宝寺镇韩垓村原村委会主任韩金涛伙同他人涉嫌寻衅滋事违法犯罪问题。2013年2月7日晚,因韩金涛参与经营的某KTV内的服务员被另一KTV的曹某某接走,韩金涛伙同他人在通往梁宝寺煤矿二号井的路上以及梁宝寺派出所内,殴打曹某、曹某某等人。经法医鉴定,曹某的伤情为轻伤、曹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2018年8月,县监察委监察建议由梁宝寺镇政府责令韩金涛辞职。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个别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败坏党员形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与涉黑涉恶问题作坚决斗争。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把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涉黑涉恶问题作为重点,把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重中之重,拓宽举报渠道,加强线索排查,从严执纪审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7-6591156,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7-6591156,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