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圣城网
2022-04-19 10:33:04
原标题:救助标准再提高 济宁33万困难群众受益
来源:掌上济宁
掌上济宁4月18日讯(记者 王粲)今天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1年3月底,我市已经全面完成提高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工作,目前救助保障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据介绍,济宁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91元提高到8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91元提高到7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29元提高到114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69元提高到910元。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全护理由每人每月638元提高到702元,半护理由每人每月319元提高到351元,全自理由每人每月191元提高到211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936元提高到213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540元提高到1694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78元提高到1186元。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4元提高到178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44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38元提高到159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38元。
经测算,提标后全市全年约需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7.02亿元,比2021年增加1.98亿元,增长13.2%。截至3月底,我市全面完成1至3月份提标资金的补发工作。1至3月份,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特困老年人、孤困儿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4.15亿元,保障各类困难群众3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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