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12 10:04:01
齐鲁网济宁1月12日讯 最近济宁邹城发生一件事让人不大痛快,有人趁着深夜干损人不利己的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结果被抓了个现行。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拉呱》栏目报道,这段视频是邹城市容环卫局执法人员凌晨拍摄的,当时他们正在平阳西路巡查,在巡逻到花园街附近时,一辆拉着垃圾的三轮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跟着装满垃圾的三轮车跑了半天,执法人员更纳闷了。明明路过了垃圾站,她却没有倒垃圾,她想干什么呢?执法人员继续往前跟,结果拐进胡同后看到了接下来的一幕,三轮车正在路边倒垃圾。
一张口,人家倒是挺有理由,可你也不能随便倒在路边呀,执法人员询问三轮车驾驶人路过垃圾站为什么不倒垃圾,驾驶人来句垃圾站满了,可执法人员全程跟踪三轮车,并没有见到三轮车驶入垃圾站。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三轮车驾驶员把垃圾倾倒在胡同里就是为了图方便,车子一掀,垃圾一倒就能走了,去垃圾站还嫌麻烦、嫌绕路。
车子一掀垃圾一倒,1,2分钟就能走人,你倒是方便了,可这给环卫工人造成了多少不必要的麻烦呀。环卫工陈大爷每天早上6点多来这里都会非常头疼,看着这些半夜偷倒的垃圾,他只能一车一车的在清运到中转站去。
人家环卫工人也很不容易,你这么做,除了不道德,还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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