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8-03-29 15:24:03
济宁新闻网3月29日讯(记者 谷雨 通讯员 颜勇 闫扬)3月19日,济宁市任城区49岁的齐某在取款时发现了一卡包,发现四处无人便捡走卡包,在POS机上盗刷16000元,终被公安机关锁定,迫于法律的威慑和心理的压力,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被害人谢先生回忆,其于3月19日16时30分许,在济宁市豪德商贸城某一银行的ATM存取款机上存完钱之后,由于一时疏忽,将卡包和驾驶证遗落在ATM机上,卡包内有6张银行卡。直到收到消费短信提示,谢先生才知道自己的卡包被别人捡走了,且其中某一信用卡被盗刷了。
当天晚上,谢先生到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安居派出所报了警。民警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最终锁定了盗刷信用卡所用POS机的机主孔某,孔某称将积极配合调查。迫于法律的威慑和心理的压力,3月27日,孔某的妻子齐某到安居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追悔莫及,主动退还了16000元赃款。
齐某在不知道信用卡密码的情况下,是如何利用POS机刷走信用卡内的钱呢?
据齐某交待,她捡到卡包的同时,也捡到了失主的驾驶证。齐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通过驾驶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利用自家的POS机测试密码,在第二次输入密码时便输入了正确的密码,通过四次操作将卡内的16000元转走。
目前,齐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警方提醒:在设置银行卡密码时,尽量不要使用特征明显、容易辨别的数字当作密码,比如生日、车牌号、身份证后几位、个人电话号码等,这样容易被人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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