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25 20:26:11
齐鲁网11月25日讯:(记者李杨)近日,由微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尹某金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在微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微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梁玉志作为公诉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该案是微山县检察院严格落实山东省检察院《关于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通知》要求,检察长带头履职、亲自出庭公诉的首起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2016年9月份至2017年1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尹某金组织并带领村民尹某良、尹某民、尹某银、尹某勤、廉某某等人,在微山县南阳镇西北方向泄洪道处,原老管闸村尹家组湖地水域,以非法采沙船破坏网箱、网箔,影响以后的渔业生产为由,强行多次向在本水域内进行非法采沙的采沙船、运沙船索要所谓的“地皮费、沟子费”共计38万余元,在当地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提升庭审质效,微山县检察院积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制定了周密的出庭预案。庭审当日,梁玉志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重点围绕起诉指控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庭审讯问,举证详实,并就证据是否准确、充分,罪名定性、量刑轻重等方面与辩护律师展开辩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对五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庭审效果。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7-6591156,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7-6591156,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