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27 22:59: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6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启用三套电子监控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超速、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手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抓拍地点
(一)火炬南路清华驾校北50米处。限速值为:小型车辆限速60km/h,大型车辆限速50km/h。
(二)南二环路(临菏路)运河特大桥东500米处,限速值为:小型车辆限速80km/h,大型车辆限速60km/h。
(三)东外环五彩万象城西门南100米处。
二、公示时间
2020年6月25日至2020年6月30日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违法处罚的依据。希望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7-6591156,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7-6591156,诚邀合作伙伴。